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他事项的审核意见2019-03-2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他事项的
                          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要求,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第

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核销的审核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

规定,监事会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的情

况,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

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核销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核销事项。

    二、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综合考

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审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 年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

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内部
控制管理体系。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五、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核

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

况;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等违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李敬梅 张德 曹红军 展海霞 高鹏涛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