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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组进展情况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在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相关公告。
    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7 日、10 月 8 日、11 月 5
日、12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
的进展公告》(2020-048 号、2020-053 号、2020-061 号、2020-066 号、
2021-001 号)。
    二、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原因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
告〔2016〕17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
会在 6 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
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
定价基准日。鉴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披露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8
日,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于 2021 年 2 月 7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规模大、地域分布广、核查主体多,受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相关防控工作的影响,中介机构人员开展现场尽职调
查工作受到一定限制,各单位所采取的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政策亦导致中
介机构的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响,无法按预期时间完成标的资产的尽职调
查工作,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有所延长。
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2 月 7 日之前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延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安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 号)》的相关规定:“(二
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
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
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 3 次……”据此,公
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
期 1 个月,即延期至 2021 年 3 月 7 日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稳步推进本次重组标的
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报告备案等各项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
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由董事会召集股东大
会审议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
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