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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重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13  

                        证券代 码: 000880            证券 简称 :潍 柴重 机            公 告编 号: 2021-035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志坚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 席 本次 股 东大 会现 场 会议 和网 络 投票 的 股东 及股 东 代表 共3人 ,代 表股 份
169,179,840股,占公司总股本331,320,600股的51.0623%。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69,15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1.055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1,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序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类别
号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公司及附
     属公司向潍柴
     动力及其附属
1    公司采购柴油    整体    67,800,000    99.9687%   21,240     0.0313%     0      0.0000%
     机及相关产品
     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公司及附
     属公司向潍柴
     动力及其附属
     公司采购柴油
      机零部件毛
2                    整体    67,800,000    99.9687%   21,240     0.0313%     0      0.0000%
     坯、柴油机零
     部件、备件及
     相关产品以及
     劳务服务关联
      交易的议案

     关于放弃山重
                     整体    67,821,2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融资租赁有限
3    公司增资优先
                    中小投
     认缴权暨关联              21,24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资者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姚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