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0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21年2月4日上午10:0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
楼19层88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我们查阅了黄晓延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任职条件和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的资质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津贴系独立董事良好履职的必要保障,独立董事黄晓延先生的
固定津贴与公司现任其他独立董事薪酬水平保持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年
度薪酬标准平均水平。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黄晓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固定津贴为
12万元/年(含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颜立新 刘澄清 孙光国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