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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25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以电
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
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
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董事会同意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7,900 万元,使用期限为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进行情况下,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 57,9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7,9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华联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流动资金
贷款规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
华联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8)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
拟向银行申请 7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期限不超过三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
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
    由于华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担保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王
锐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在华联集团担任副总裁
职务;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在华联集团担任董事、副总裁职务,上述人员构成
关联董事,在本次会议中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该事项已事先经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
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我们同意将公司为北京华联集团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
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额度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情况:同意 4 人,回避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周一)下午 14:00 在北京市大兴区
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 2 号楼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0)。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