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A: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东平)2019-03-26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
作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忠
实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
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 3 次,通
讯表决 1 次,委托表决 2 次,没有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情况,
认真了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
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
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
积极的作用。
此外,2018 年度,本人列席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1 次及临时股东
大会 1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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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董事
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勤勉尽责,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
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从股东利益,对报告
期内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2018 年,共发表 15 次独立意见以及 1 次事前认可意
见。具体如下:
发表时间 事 项 意见
关于 2017 年度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
情况;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
易;关于续聘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关于公司
2018 年 2 月 7 日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关于对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 年度薪酬;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 同意
用情况;关于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8 个事项以及关于对预计公司 2018 或无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 1 个事前认可事项 异议
2018 年 4 月 26 日 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辞职以及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 个事项
2018 年 5 月 16 日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以及聘任公司总经理 2 个事项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以及募集资金
2018 年 8 月 24 日
2018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3 个事项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均有任职,2018 年,按照《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
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
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18 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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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状
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
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
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
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18 年 3 月 17 日,我们 3 位独立董事还实地考察了公司马边峨
眉雪芽茶叶分公司的马边县荣丁镇后池村茶叶生产综合投资项目,公
司在规范经营的同时也履行了社会责任,峨眉雪芽茶叶项目在发展的
同时,也带动了贫困村脱贫发展。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
股东的利益。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法》、
《证券法》、《新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
五、其它事项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东平
2019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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