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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0-06-05  

						证券代码:000888        证券简称:峨眉山 A      公告编号:2020-19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
经营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80 天,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审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或

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

   投资于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

投资产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80 天,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投资所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1、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对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理财产品申购管理。

   2、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所投资的理财产品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

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及监控及道德风险。

   (二)针对前述投资风险,公司预防并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成立专门工作组,公司财务部、审计法务部、投资部
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对理财产品进行筛选、审核、报批、后续跟踪

等事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定期出具收

益情况报告。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受托金融机构,原则上以评级高、资质优良的银行

及证券公司为主,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购买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

期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行为。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公司董秘办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理财产品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

品,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在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 180 天,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

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公司已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其风险可控。因此,独立董事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

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