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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峨眉山A: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6-05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峨眉山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
场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其
风险可 控。因此,独 立董事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 3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事项。
    二、关于配合峨眉山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收回公司所属
部分土地的独立意见
    本次土地收储目的是配合峨眉山市城区规划、盘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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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量资产,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2020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土地收储事宜不涉及人员安置等
情况,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同意配合峨眉山
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收回公司所属绥山镇城西村部分土地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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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富瑜              赵   明            孙东平


                                    2020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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