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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
     开了五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
     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主要内容

                                       会议共审议未通过了一项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 月 12 日    1、关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提请公司监事会起诉董事长
三十三次会议
                                       赖宁昌、总经理张志钢、董事会秘书程晓娜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会议共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
                 2018 年 4 月 19 日
三十四次会议                           1、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会议共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
                                       1、 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5、 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6 日
三十五次会议                           6、 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 对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9、 对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会议共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8 月 23 日    1、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十六次会议
                                       2、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                         会议共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
                 2018 年 10 月 29 日
三十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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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程序等履行了监督职
责,对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管
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和授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
意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最近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公司未有募集资金相关业务。

    (四)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的情况

    2018 年,公司未有收购及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没有
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法津、法规、
《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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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2018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执行现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关于公司消除 2017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公司因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为消除相关影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与主要股东方、评估师、会计师、监管部
门等方面积极沟通协调,努力推进工作,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避免公司暂停
上市。过程中,监事会对有关消除非标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进,对消除
非标工作程序进行了了解研究。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资产减值调整暨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 2017 年资产减值进行了调整,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
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公司 2017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重大影响已消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17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
计报告涉及事项重大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

    四、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
督、检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
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
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

    (一)积极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
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借助内部管理机制的提升加



                                     3
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
督。

    (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
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
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
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
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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