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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钾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01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我们作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经营范围是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
需要,本次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的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
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
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董事会在表决此议案时,关联
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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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赵天博、王军、潘同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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