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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10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双汇发展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鸿飞                   联系电话:021 60813835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政                     联系电话:010 57952320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是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0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1
                  项目                               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4 月 8 日-4 月 9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
                                         披露指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关于土地开发及房地产建设合法合规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公司关于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            是              不适用
                                    2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入的承诺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关于土地开发及房地产
                                               是                不适用
建设合法合规的承诺
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是                不适用
填补措施的承诺
北京新动力优质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享融泰 1 号
资产管理产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恒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农垦产业发展基
金(有限合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
寿股票定增型产品(个分红)委托投资管理
专户)、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         是                不适用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中国
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资产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兴证全球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加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大家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
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无
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本页无正文,为《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鸿飞                        周政




                                             汇丰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