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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2年10月)2022-10-26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2 年 10 月 22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

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及中
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在公司年

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

面汇报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还应安
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形成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
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法》规
定的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
行核查。

    第五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每位独
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审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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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前,公司至少应安排一次全体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形成书面记录,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公司年度报告中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利润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适用)。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
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发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

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本制度最终
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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