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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6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
阅,认为:

    1、 本次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相
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张晓玲女士已同意接受提名,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通过对张晓玲女士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方面的了解,我
们认为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张晓玲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关于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认为:本次制定的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
行业状况,并充分考虑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因素而确定的,有利于公司长远
发展。该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罗新建:________________            杜海波:________________




   刘东晓:________________            尹效华: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