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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滨发展: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0897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公告编号:2019-11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津滨发展”)第七届董
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投入不超过 2 亿元资金进行国债
逆回购操作。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通讯会议和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提高公司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国债逆回购投资额度由原来的 2 亿元人民币提高至 5 亿元人民币。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品种的议案》,提高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额度,由原来的 5 亿元人民币提高至 8 亿元人民币并增加投资品种,在确保安全
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为闲置自有
资金不超过 8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
充分、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增加公司收
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品种
    国债逆回购,保本型理财、货币型基金等产品品种。
    (三)投资额度
    8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公司进行
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8 亿元。
    (四)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择机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类
投资审批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计财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内部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等中短期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
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不能完全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因而现金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在以上授权额度内,公司购买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
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资金。
    2、公司计划财务中心为投资的具体经办部门,计划财务中心负责人为交易
的第一责任人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法务中心为投资的监督部门。审计法务中心负责审查投资业务
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计划财务中心及
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法务中心负责人为监督义务
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存量
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
业务的发展。
    2、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
规、规则的规定,审批程序合法。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依据目前的财务情况,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