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津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5-09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津滨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通讯会议审议的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
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深圳津滨津鹏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有利于公
司集中资源配置、盘活资产,为公司持续发展积蓄力量,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及
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规、合法。因此,
我们同意本次挂牌转让股权事项。
独立董事:张玉利、梁津明、刘志远、段 咏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