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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3-27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 (A 股)000898 ;(H 股)00347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罗玉成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吴大军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234807847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32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鞍钢股份            股票代码                           (A 股)000898;(H 股)0034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马连勇                              陈   淳                         靳毅民
                       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28 号金钟汇 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
办公地址
                                     区                       中心 18 楼                       厂区
传真                           0412-6727772                       00852-3912 0863                  0412-6751100
电话                           0412-6734878                       00852-3912 0801                  0412-8417273
电子信箱                     mly@ansteel.com.cn              jessica.chen@swcsgroup.com            0412-6727772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大型钢铁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拥有烧结、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等完整
的钢铁生产流程及配套设施。公司主要产品涵盖了热轧板、冷轧板、镀锌板、彩涂板、中厚
板、大型材、重轨、线材、无缝钢管、冷轧硅钢等。产品广泛应用于机械、冶金、石油、化
工、煤炭、电力、铁路、船舶、汽车、建筑、家电、航空等行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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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产品中造船、铁路、汽车、核电、石油石化、家电、集装箱用钢以及电工钢等一批
高技术含量产品已成为名牌产品,船板和铁路钢轨新品种及钢轨生产技术的研发达到国际领
先水平。公司深海高压油气输送用高强厚壁管线钢等系列产品技术工艺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
位,并拥有我国首个海洋装备用金属材料及其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公司产品种类、规格较齐全,品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铁路用钢、集装箱用钢板
和造船板保持“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6 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度                                                                  2015 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84,310         57,882          57,882                        45.66       52,7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05          1,616           1,616                       246.84       -4,5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5,586          1,594           1,594                       250.44       -4,67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68          4,349           4,349                        44.13        5,1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5          0.223           0.223                       247.53       -0.6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5          0.223           0.223                       247.53       -0.6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1             3.67            3.67         上升 8.14 个百分点       -10.06
                                                         201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7 年末                                                                  2015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89,204         88,069          88,373                         0.94       88,5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973         44,882          44,882                        11.34       43,274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本集团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该会计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本期采用该会计准则未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其他政策变更
本集团根据 2016 年 12 月 3 日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
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年初及年末借方余额根据流动性等情况,
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
本集团该项政策变更未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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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9,371                    19,686                21,449                   23,8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9                     754                  1,462                   2,3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60                     774                  1,478                   2,27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                      173                  2,680                   2,97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107,225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
                                                                                                                  100,964 户
股股东总数                        其中 H 股 525 户 普通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持有有限     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 数量
                                                                                                                状态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8.31%    4,218,547,330          -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86%    1,075,122,283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8.98%      650,000,000           -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00%       72,575,90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97%       70,136,495           -      -        -

阿布达比投资局                                             境外法人          0.34%       24,755,900           -      -        -

#何志明                                                    境内自然人        0.20%       14,548,70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                                     其他              0.18%       13,085,301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其他              0.17%       12,558,925           -      -        -
-005L-CT001 深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17%       12,138,996           -      -        -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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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公司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抓改革、保生存、
促转型、求发展”为主线,优化产能布局、推进升级转型;激发创新活力,汇聚发展合力;以
提升企业价值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目标,向质量、效率、效益型发展方式转变,生
产经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7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4,310百万元,比上年增加45.66%;利润总额人
民币5,480百万元,比上年增加238.27%;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05百万元,
比上年增加246.84%;每股基本收益为人民币0.775元,比上年增加247.5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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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热轧薄板系列产品           23,322        19,409              16.78            30.01           27.81            1.44

冷轧薄板系列产品           30,579        25,186              17.64            46.82           44.71            1.20

中厚板                     12,263        11,380               7.20            56.74           57.60          -0.51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大幅度变动的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情况及原因
              营业收入                 84,310         57,882                              45.66       注1
              营业成本                 72,743         50,186                              44.95       注2
              销售费用                  2,334          1,928                              21.06        -
              管理费用                  1,807          1,626                              11.13        -
              财务费用                  1,174          1,286                               -8.71       -
          利润总额                      5,480          1,620                             238.27
                                                                                                      注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05          1,616                             246.84
          现金流量净额                    469          -1,633                            128.72       注4

     注1:2017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6,42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产品价格上升、销量增加影响。
     注2:2017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22,55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燃料价格上升、销量增加影
响。
    注3:2017年,公司适时抓住钢材市场回暖时机,通过增强生产管控能力、生产组织优化,大力推进
系统降本增效,把握原燃料采购节奏、实施差异化择机采购,加大区域销售力度、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强
化调品创效力度、深化技术营销、提高服务质量、稳定直供客户、抓重点工程等措施,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注4: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度增加人民币2,102百万元,主要原因:
    (1)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人民币6,268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1,919百万元,原因如下:
    ①本年净利润人民币5,612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人民币3,997百万元。
    ②存货比年初增加人民币1,378百万元,上年同期为增加人民币2,716百万元,两年同比增加现金流量
人民币1,338百万元。
    ③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人民币1,138百万元,上年同期为增加人民币1,605百万元,两年同比增加现金
流量人民币467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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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人民币1,242百万元,上年同期为增加人民币2,731百万元,两年同比减少现金
流量人民币3,973百万元。
    ⑤其他项目增加现金流量人民币90百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比上年减少人民币795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及工程试车收入等比上年减少人民币304百万元,二是购建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增加人民币475百万元影响。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人民币959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比上年减少现金流量人民币6,027百万元,二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减少现金流量人民币7,129百万
元影响。
    (4)由于汇率变动影响现金流量增加人民币19百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本集团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该会计
准则。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
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
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
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本期采用该会计准则未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其他政策变更
     本集团根据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将“应交税费”
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
抵税额”等明细科目年初及年末借方余额根据流动性等情况,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其
他非流动资产”科目。
     本集团该项政策变更未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集团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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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本年度减少一家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长春钢加本年度吸收合并了本公司子公司
长春拼焊板,合并后长春拼焊板予以注销。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8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