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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信永中和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决算审计
和内控审计。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
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1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是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
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
员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
      2021 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7.19 亿元,
其中有 6 家 A+H 股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结果
    人                                                         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                        预计 4,500 万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投资者                              2014 年报
               信                                          元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   2015 年重组、2015
  投资者                                                   80 万元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
               信评估、立信等         年报、2016 年报
                                                                           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案件已经开庭,尚未判决,立信投保的
  投资者       新亿股份、立信等       年度报告             17.43 万元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柏堡龙、立信、国信证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投资者       券、中兴财光华、广东   IPO 和年度报告       未统计
                                                                           以覆盖赔偿金额。
               信达律师事务所等

  投资者       龙力生物、华英证券、 年度报告               未统计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2
起诉(仲裁)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结果
     人                                                             金额
                  立信等                                                       以覆盖赔偿金额。
                  神州长城、陈略、李尔                                         案件尚未判决,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投资者                                  年度报告             未统计
                  龙、立信等                                                   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军书                2000 年              2004 年            2012 年              2023 年

                      顾欣                  2007 年              2013 年            2012 年              2023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爱红                2009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军书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0 年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6 年-2020 年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7 年-2019 年         中国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顾欣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1 年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1 年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2022 年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2022 年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2022 年

2020 年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石爱红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0 年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 诚信记录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 北 京 久其 软 件股 份 有
                                                            中国证券监督管
                                                                             限公司 2017 年、2018 年
   1        张军书   2022 年 2 月 8 日          警示函      理委员会北京监
                                                                             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被出
                                                            管局
                                                                             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上述事项不会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产生直接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4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 年度(信永中和)   2023(立信)   增减%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430 万元           430 万元          -
     收费金额
    内部控制审计
                           70 万元             70 万元          -
     收费金额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关于聘任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度,信永中和已连续 5 年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
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信永中和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决算审计和内控审计。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相
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立信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均已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5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
议讨论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
度审计师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
具备为公司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
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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