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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现代投资: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10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及延续到本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全
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
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
利状况。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
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且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
程序,对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关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在
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圆满完成了财务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为保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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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一致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对公
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修订,已经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2020年度,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
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的。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度-2021年度分红规划》,体现
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朱成芳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
景及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进行了认真核查。其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公司董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朱成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李华强    段   琳   许    青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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