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投资: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2
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及延续到本报告期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子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保证
周转资金需求。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状
况。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且均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
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19 年度-2021 年度分红规划》,体
现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未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已建
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2021 年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和
实施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是基于满足
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财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华强、段琳、许青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