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6-股-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亦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7 月 6 日(星期三)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5 日-2016 年 7 月 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6 年 7 月 6 日 9:30 至 11:30,13:00 时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5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29 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 1 号海鹰科技大厦 1605 会议室 4.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1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 名,代表股份 146,520,7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2750%(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 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名,代表股份数 114,795,071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35.471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5 人,代表股份数 31,725,655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032%。 8.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及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的议案》。 (1)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经统计,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合计为 31,725,655 股。 经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情况: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按《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该项表决。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底价调整 机制 经统计,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合计为 31,725,655 股。 经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情况: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按《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该项表决。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 份发行底价的议案》。 (1)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底价 经统计,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合计为 31,725,655 股。 经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4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情况: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按《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该项表决。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数量 经统计,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合计为 31,725,655 股。 经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5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表决单独计票情况: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按《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该项表决。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子公司承接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股权 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统计,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合计为 31,725,655 股。 经过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6 表决单独计票情况:同意票 31,721,65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反对票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具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票 4,0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按《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该项表决。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冠、王凤 3.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〇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