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独立董事意见2016-08-27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15-临-05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航天科技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
立、于永超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2016年上半
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发
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精神,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
1.公司出具的未经审计的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这些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经营
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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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均是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行为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
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宁向东、吴平、赵安立、于永超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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