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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商中拓: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20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3-4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688,232,97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344,116,48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
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8,232,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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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3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7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913          杭州同曦经贸有限公司
    3    08*****745          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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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8日至登记
日:2023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回购价格等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
程序并公告。
    七、有关咨询事项
    咨询地址:杭州市文晖路 303 号浙江交通集团大厦 7 楼投资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方子熙
    咨询电话:0571-86850638
    传真电话:0571-87555335
    八、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确认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
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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