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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峰医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2022-10-1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拟修订的《公司章程》,拟对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第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    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
         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    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
         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
         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    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或者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      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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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   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
         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
         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请求。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
         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    的同意。
         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    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
         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    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    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   和主持。
         和主持。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深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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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深圳证券
         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 十 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十四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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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
    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   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规
    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则第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
                                         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 十 五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      第十五条 召集人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
    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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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 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
    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以公告方式通知各普通股股东。
        第 二 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应当在股
    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5   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 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及表决程序。                             ……
        ……
        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第二十三条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     所有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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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拒绝。                                 拒绝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
    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开披露。                               露。
7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     《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
    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     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
    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
      股比例限制。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
                                             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
                                             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
                                             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
      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     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
      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     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
      积投票制。                             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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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普通股股份拥有
                                             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 三 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
      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   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   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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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   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
      议的详细内容。                         容。
          公司应当在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的同时披露法律意见书全文。
          第 四 十五条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        第四十五条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
      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   的回购普通股公开发行优先股,以及以非公
      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公司     开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
      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股东大会就回购   购普通股的,股东大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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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通         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普通股
      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