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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数源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09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2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 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 1 月 7 日 , 数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由专人 或以 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 各位董事。

     本公司现任 董事 5 名, 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 5 名,全体 监事列席

了 本 次会议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 事 会 会 议 审 议 情 况

     ( 一 ) 审 议 通 过 《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章 程 >部 分 条 款 的 议 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cninfo.com.cn 的 《 数 源 科 技 : 公 司 章 程 修 正 案 》。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 二 ) 审 议 通 过 《 关 于 全 资 子 公 司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cninfo.com.cn 的 《 数 源 科 技 : 关 于 全 资 子 公 司 对 外 提 供


                                                                                    1
担 保 的 公 告 》。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 议 案 尚 需 提 交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 三 ) 审 议 通 过 《 关 于 选 举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

     同 意 将 本 议 案 提 请 公 司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

并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决定。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已 任 期 届 满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非 独

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 总 数 5%或 以 上 的 股 东 提 出 。

     经 控 股 股 东 西 湖 电 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提 名 ,同 意 章 国 经 先 生 、方 晓

龙 先 生 、 吴 小 刚 先 生 为 公 司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简 历

请见附件)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公 司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提 名 程 序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 四 ) 审 议 通 过 《 关 于 选 举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

     同 意 将 本 议 案 提 请 公 司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

并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决定。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已 任 期 届 满 ,根 据《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规 定 ,经 控 股 股 东 西 湖 电 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提 名 ,

同 意 赵 骏 先 生 、 谢 雅 芳 女 士 为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 简 历

请见附件)


                                                                                        2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议 案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公 司 第 八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任 职 资 格 、提 名 程 序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上述二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 五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召 开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议 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cninfo.com.cn 的《 数 源 科 技 :关 于 召 开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8 日




                                                                                      3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章国经先生,1963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经 济 师 。曾 任 香 港 富 春 有 限 公 司 西 湖 部 副 经 理 ,西 湖

电 子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香 港 TRUMPHANT TONE COMPANY LIMITED 执 行

董 事 ,西 湖 电 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数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西 湖 集 团(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会 主

席 。现 任 西 湖 电 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董 事 长 ,数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董 事 长 ,杭 州( 香 港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中 国

磁记录设备公司党委书记。

     章国经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书

记 、 董 事 长 ( 2003 年 8月 起 至 今 ) ; 与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不 存 在《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六 条 等 规 定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近 五 年 未 受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纪 律 处 分 ;不 存 在 因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 是 失 信 责 任 主 体 或 失 信 惩 戒 对 象 、不 是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交 易 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方晓龙先生,1976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研 究 生

学 历 ,助 理 经 济 师 。曾 任 杭 州 磁 带 厂 杭 州 华 伦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调 度 、

杭 州 磁 带 厂 团 委 副 书 记 ,杭 州 信 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团 委 书 记 、党 办 主 任 、


                                                                                        4
党 委 委 员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西 湖 电 子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委 员 、副 总 经

理 ,杭 州 东 部 软 件 园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长 ,杭 州 大 自 然 科 技 股 份 有

限公司董事等。

     方晓龙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

员 、 副 总 经 理 ( 2017年 3月 起 至 今 ) ; 与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不 存 在《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六 条 等 规 定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近 五 年 未 受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纪 律 处 分 ;不 存 在 因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 ;不 是 失 信 责 任 主 体 或 失 信 惩 戒 对 象 、不 是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小刚先生,1977年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博 士 , 教 授 级 高 级 工 程 师 。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杭 州 中 兴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党 支 部 书

记 、董 事 长 。曾 任 浙 江 省 舟 山 市 水 务 局 副 局 长( 挂 职 锻 炼 ); 浙 江 数

源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杭 州 中 兴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董

事、副总经理。

      吴 小 刚 先 生 与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与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不 存 在《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六 条 等 规 定 不 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5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近 五 年 未

受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纪 律 处 分 ;不 存 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不 是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 骏 先 生 ,1978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先 后 在 浙 江

大学、美国哈佛大学、康奈尔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法 律 博 士 学 位 。曾 在 美 国 哈 佛 大 学 法 学 院 东 亚 法 律 研 究 中 心 做 访 问 学

者。

       现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浙 江 大 学 光 华 法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律 师 ,贝 达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国 际 法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中 国 国 际 经 济 法 学 会 常 务 理 事 ,浙 江 省 法 学 会 国 际 法 研 究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浙 江 省 法 学 会 商 法 学 研 究 会 副 会 长 。入 选 教 育 部 青 年 长

江 学 者 、 浙 江 省 青 年 拔 尖 人 才 、 浙 江 省 151人 才 工 程 、 浙 江 省 之 江 青

年 社 科 学 者 、浙 江 省 钱 江 人 才 计 划 ,浙 江 大 学 求 是 青 年 学 者 ,光 华 学

者 岗 。国 际 经 济 法 、比 较 法 的 著 名 学 者 。长 期 致 力 于 国 际 法 治 与 国 内

法 治 的 互 动 研 究 ,将 最 新 的 国 际 法 实 践 与 我 国 需 求 相 结 合 ,成 果 丰 富 。

       赵 骏 先 生 与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与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不 存 在《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六 条 等 规 定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6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近 五 年 未 受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纪 律 处 分 ;不 存 在 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的 情 形 ;不 是 失 信 责 任 主 体 或 失 信 惩 戒 对 象 、不

是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 雅 芳 女 士 , 1963 年 出 生 , 中 国 国 籍 , 硕 士 学 历 , 教 授 级 高 级

会 计 师 ,无 境 外 居 住 证 。曾 任 杭 州 解 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党 委

委 员 、副 总 经 理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总 会 计 师 、顾 问 ;浙 江 开 山 压 缩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浙 江 杭 钻 机 械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中 国 上 市

公 司 协 会 财 务 总 监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浙 江 省 上 市 公 司 协 会 财 务 总 监 专

业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中 国 总 会 计 师 协 会 理 事 、浙 江 省 总 会 计 师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杭 州 市 女 企 业 家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任 副 秘 书 长 、杭 州 市 女 知 识 分

子 联 谊 会 常 务 理 事 、杭 州 市 十 届 人 大 代 表 ,曾 荣 获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先

进 会 计 工 作 者 ; 浙 江 省 优 秀 总 会 计 师 ; 中 国 优 秀 CFO; 中 国 CFO 年 度

人物。

     现 任 浙 江 新 和 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助 理 、浙 江 万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浙 江 得 乐 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浙 江 固 力 发 展 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 雅 芳 女 士 与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与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不 存 在《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六 条 等 规 定 不 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被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认 定 为 不 适 合 担 任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限 尚 未 届 满 的 情 形 ;近 五 年 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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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 过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有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纪 律 处 分 ;不 存 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不 是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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