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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天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1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的部分条款进一步修订,具体的修订情况如下:


 序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英文全称:SICHUAN LUTIANHUA               英文全称:SICHUAN LUTIANHUA COMPANY
 1     第四条
                  COMPANY LIMITED                           LIMITED BY SHARES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2     第十一条
                  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公司股票全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票全部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
 3     第十七条                                             深圳分公司
                  集中托管。
                                                            (以下简称“证券登记机构”)集中托管。

                  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公司发起人为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司,认购股份数为 30000 万股、公司经       股份数为 30000 万股、公司经 2002 年度股东大会
                  200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于 2003 年 5 月 26   批准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日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3500 万股,转     135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58500 万股。2018
                  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58500 万股。2018 年 6    年 6 月 28 日,用资本公积转增 98300 万股股票,
 4     第十八条   月 28 日,用资本公积转增 98300 万股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58500 万股增至 156800 万股。
                  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58500 万股增至     泸天化集团 2018 年执行其债务重整计划,将持有
                  156800 万股。泸天化集团 2018 年执行其     的公司股份全部由于清偿其债务,2018 年 9 月 27
                  债务重整计划,将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由      日泸天化集团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之一,受让公司
                  于清偿其债务, 2018 年 9 月 27 日泸天     股份 28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4%,成为
                  化集团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之一,受让公      公司的控股股东。2019 年 5 月,泸天化集团通过
                  司股份 28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债权转为股权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2020 年 12
                  18.24%,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月,泸天化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
                                                          78,400,000 股,转让后泸天化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13.49%,仍然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应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
     第二十五     三条、第(三)项、第(五)、(六)项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收购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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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第一款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    司股份后,公司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
                  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息披露义务。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应当依照《证券
                  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
     第二十八     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
6                                                         删除本条
     条第一款     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第四十条
     第一款第     审议因本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二) 审议批准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收购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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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份的情形;
     项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
     第五十四     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     召集人将在股东大会召开 3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8
     条           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各股东。
                  东。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
                                                          为出席和表决;委托表决的,不得委托应当
     第五十九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
9                                                         回避表决的人员代为表决其(代理人)应当回避表
     条第二款     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决的议案。违反本款规定委托的,视为放弃对该项
                                                          议案的表决权。
     第七十七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回购本公司股票
10   条第(五)
                  (二)项规定的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的情形;
     项
     第七十七     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
11   条第(八)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项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或者聘任董事的,该选举、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
     第九十五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12                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
     条第二款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
                  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务。
     第一百零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回
     七条第一     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回购本
13                                                        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或者(删除)合并、分立、解
     款第(八) 公司股票的情形或者(删除)合并、分立、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项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百零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七条第一
 14                第(五)项、第(六)项(删除)规定的     删除本条
      款第(九)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项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
      第一百二
 15                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有
      十二条
                   录上签名;                               监事列席会议的,监事也应当签字。
      第一百五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
 16   十一条第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项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
      第一百六
 17                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         专职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治
      十三条
                   内部审计监督。                           理和财务收支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由内部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
      第一百六                                              审计部门起草,经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
 18                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
      十四条                                                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部门负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责人向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第一百七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19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咨讯网为刊登
      十七条                                                (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
                   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一百七
      十九条、
      第一百八
      十一条、
 20                《中国证券报》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和媒体
      第一百八
      十三条、
      第一百八
      十九条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增减条款导致原《公

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所发生的变化,将按照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

序号加以顺延;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变化,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亦做相应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