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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陵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31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拟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聘请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 2019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和《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

员汇报的基础上认为:上述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聘请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聘请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提请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广基              冯巧根                郝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