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作为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认购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结构性存 款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本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 具备风险控制措施,能够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认购银行结构性存款产 品。 南方汇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山 徐翔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