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佳电: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8-04-1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 佳电                    公告编号:2018-05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清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徐守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54,938,638.62           221,955,309.92                        59.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776,057.90             -7,375,232.69                       80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7,394,922.47            -25,521,401.98                       246.5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1,669,698.06              5,296,826.75                       497.9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52                     -0.0136                     802.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52                     -0.0136                     802.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7%                      -1.78%                       4.1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797,724,079.66          2,748,401,698.92                        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605,855,929.63          1,554,079,871.73                        3.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510,730.26 处置闲置土地

债务重组损益                                                           1,086,621.8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6,216.66

合计                                                                  14,381,135.4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6,60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哈尔滨电气集团
                 国有法人              26.36%        129,121,459         4,590,459
有限公司

佳木斯电机厂有
                 国有法人              10.94%         53,617,199        53,617,199
限责任公司

北京建龙重工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7.48%         36,646,910                     质押                  35,620,000
团有限公司

陈家强           境内自然人             0.73%          3,559,800

陈佳琪           境内自然人             0.59%          2,877,665

朱瑞             境内自然人             0.53%          2,616,100

郭新华           境内自然人             0.47%          2,300,000

关晓光           境内自然人             0.32%          1,567,800

孔祥华           境内自然人             0.30%          1,461,000

王志明           境内自然人             0.25%          1,20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124,53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531,000

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36,646,910 人民币普通股            36,646,910

陈家强                                                                   3,559,800 人民币普通股             3,559,800

陈佳琪                                                                   2,877,665 人民币普通股             2,877,665

朱瑞                                                                     2,616,100 人民币普通股             2,616,100

郭新华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关晓光                                                                   1,567,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7,800

孔祥华                                                                   1,46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61,000

王志明                                                                   1,2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5,000

鲍广挥                                                                   1,073,465 人民币普通股             1,073,465


                                                       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持有 5%以上(含 5%)的股东有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
                               公司、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其中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佳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为哈尔滨电气集团
说明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关联企业。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公司未
                               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
                               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股东关系。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陈佳琪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2,877,665 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重组所涉资产过户的相关事项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为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置出资产为公司原有
全部资产和负债。截止报告期,公司已完成交付或过户的资产账面价值(截止交割审计基准日
2012年3月31日)为35,711.85万元,占同时点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 38,847.65 万元的91.93%。
对于部分资产未完成过户问题,本公司和相关方已有妥善安排。根据《资产交割补充协议书》,
公司与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和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确认:自相关置出资产交付之日
起,置出资产(无论该等资产的交付是否需要办理及是否已完成产权过户、权益变更登记手
续)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由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和承担,阿城继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对置出资产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利,并承担该等资产的全部经营风险和损益。
    2、关于重组所涉债务转移的相关事项
    截止报告期,置出债务中已取得同意函的负债账面价值为10,622.79万元,已于期后清偿
的负债账面价值为15,227.53万元;尚未获得同意函且未清偿的负债账面价值为7,816.80万元。
上述尚未获得同意函且未清偿的债务共1500余笔,截止报告期末上述债务的账龄均超过两年
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已超过诉讼时效。截止报告期末,银行专项
账户资金余额为923.36万元,并且从2015年至今,债务权利人未行使债务请求权,银行专项
账户余额未发生变化(忽略利息收入)。
    3、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
    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
11月2日,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
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
                                          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截止目前,
公司已将天津佳电募投项目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尚未有摘牌意向方。
    4、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再次触发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情况
    2017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1月16日,公司2018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再次触发回购重组标的资产未完
成业绩承诺所应对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
注销相关事宜或股份赠与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再次触发回购重组
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所应对股份事宜。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重
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以1元人民币总价追补回购注销佳
木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补偿的公司股份27,559,123股、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补偿的公
司股份25,311,374股、上海钧能实业有限公司补偿的公司股份903,402股,合计回购注销公司
股份53,773,899股。2018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账
户登记确认书》,2018年4月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完成回购及注销业绩补偿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公司总股本由原543,667,277股变更为489,893,378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
终止并出售天津佳电募投项目以及拟将
                                                                                   及拟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
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
                                         2017 年 10 月 14 日                       新项目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和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动资金的事项
                                                                                   2017-071)。

完成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再次触发                                                 《关于完成回购及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
                                         2018 年 04 月 03 日
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的事项                                                         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为了避免和清除公司实际控制                                 承诺期限到期后未全部履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可能侵占上                                 行完毕。哈尔滨电气集团
                                       市公司商业机会和形成同行业                                 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将
                                       竞争的可能性,哈电集团承诺通                               其持有的昆明电机厂有限
                                       过合法合规渠道促成哈电集团                                 责任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
                        关于同业竞
             哈尔滨电                  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2013 年 1 月 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从
资产重组时              争、关联交                                    2011 年 11
             气集团有                  哈电动装)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                 8 日-2018 年 而消除了从昆明电机厂有
所作承诺                易、资金占用                                  月 01 日
             限公司                    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佳木斯电                 1月8日        限责任公司角度与公司存
                        方面的承诺
                                       机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中进行                               在的同业竞争。截至本报
                                       如下业务区分:在普通电机(不                               告期末,哈尔滨电气集团
                                       含电站主风机电机)领域,哈电                               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
                                       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生产                                   企业中,与公司构成同业
                                       3000KW-5000KW 的大功率电机                                 竞争的仅有哈尔滨电气动
                                                               7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及 3000KW 以下的中小功率电                            力装备有限公司一家公
                                   机;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司。
                                   (包括但不限于佳木斯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不生产 5000KW 以
                                   上的大功率电机。在特种电机以
                                   及电站主风机电机领域,维持现
                                   状,避免产生任何潜在业务竞
                                   争。2011 年,哈电集团出具了《哈
                                   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关于避免与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同业
                                   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为哈电
                                   集团确定,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完成后的三到五年内,依法行
                                   使股东权,召集相关的股东大会
                                   并提出提案,通过资产重组、股
                                   权并购、业务调整等符合法律法
                                   规、法定程序的方式进行解决,
                                   以避免潜在同业竞争。

承诺是否按
             否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在原承诺(《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关于避免与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
的,应当详 的承诺》)到期前彻底解决同业竞争,因此,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原承诺的履行期限延长
细说明未完 三年(延期至 2021 年 1 月 8 日),其他承诺内容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成履行的具 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体原因及下 2018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哈电集团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公告编
一步的工作 号:2018-015。
计划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哈电
                                                                          集团承诺 3-5 年内解决与公司的同业
2018 年 01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竞争,期限已到,请公司督促控股股东,
                                                                          尽快完成该承诺。

                                                                          公司业绩回购注销事宜,是否有进展,
2018 年 02 月 2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是否已着手办理。

                                                                          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公司的回函
2018 年 03 月 2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是否已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
                                                                          情况如何。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