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2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汉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锐风电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
权以清偿债务》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研究,认为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锐风电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
权以清偿债务,有利于解决华锐风电对佳电公司的债务问题,降低应收账款无法
收回的风险。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华
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以清偿债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