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独立董事意见2012-04-24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河北宣工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
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相关资料,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对外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我们对 2011 年度河北宣工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查与监督,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河北宣工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807.40 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余额的
1.39%,全部是公司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相担保,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为 0 万元,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0
万元,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务担保金额为 807.40 万元,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为 0
万元。上述担保已逾期,根据国控公司承诺,若担保损失实际发生,
将承担上述担保责任产生的实际损失,河北宣工行使追偿权回收的资
产归国控公司所有。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现象。
二、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2011 年度河北宣工虽然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实现的利
润用于满足技改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资金要求,符合公司财务经营
实际状况,有利于改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流动资金。
三、关于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河北宣工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
制度涵盖了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人力资源、设备、质量和安全
等环节,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规范运作起到了一定的监督控制作用,对
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 2011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关于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认为:《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较为全面的反
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未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五、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河北宣工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的意见: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财政部批准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具有财
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
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该所为河北宣工 2011 年度审计机构,,
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
同意公司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杜书箱、李太芳、闫荣城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