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07-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证券代码:000923 公告编码:2012—17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集情况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喜京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70,369,66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5.54%,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及
高管、公司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以下特殊表决议案逐项进行表决,表决
情况和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变更工商注册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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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为 7036.9667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为 7036.9667 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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