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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合科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0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0—12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 1785 号双城国际四号楼
17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潘丽春女士
     2、会议出席情况
                                        人数41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
                                        代表股份150,963,943股
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27.77%
                                        人数8人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代表股份113,624,908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20.90%
                                        人数33人
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代表股份37,339,03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6.8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梳理电力节能减排业务引入战略合作方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1/3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现任
公司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59,255,23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7.18%;反对 19,475,842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8%;弃权 9,468,97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7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16,454,988 股 , 占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36.24 % ; 反 对
19,475,84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2.90%;弃权 9,468,971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86%。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电力节能减排业务引入战略合作方”部分方
案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网新机电”)回避表决。由于网新机电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陈均先生现任
公司副董事长,且持有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总份额的 4.50%,基于谨慎原则,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59,255,23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7.18%;反对 19,475,842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2.08%;弃权 9,468,97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7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16,454,988 股 , 占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36.24 % ; 反 对
19,475,842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2.90%;弃权 9,468,971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0.86%。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1、表决情况:
     同意 91,188,948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3.85%;反对 32,296,695 股,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6.15%;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13,103,106 股 , 占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28.86 % ; 反 对
32,296,6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1.14%;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年度担保事项的补充说明》
    1、表决情况:
     同意 122,019,13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0.83%;反对 28,699,793 股,

                                       2/3
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1%;弃权 245,02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 意 16,454,988 股 , 占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36.24 % ; 反 对
28,699,793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3.22%;弃权 245,020 股,占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4%。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伟民 高佳力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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