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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1-临 04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 67.04 亿元(不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

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9.6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中国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全
资孙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工业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
县支行在合肥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7,7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署
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
度的议案》,并授权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有关事宜。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 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事项,且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二)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担保
    中铁伊红钢板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板桩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中
国铁路物资华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经营
和业务发展需要,钢板桩公司与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在上海签署协议,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华东集团为钢板桩公司上述授信提供 3,000 万元担保额度的最高额连带责
任保证,具体以华东集团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华东集团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华东集团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授信提供
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28 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690 号尚泽时代广场 A20
幢办公楼
    4、法定代表人:倪令亮
    5、注册资本:20.53 亿元
    6、经营范围:水泥与熟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制品、木材制品、防腐枕
木、焊接钢轨、道岔、弹条、扣配件、桥梁支座、防水板、铁路线上配件及养护
装备、模具及生产设备、钢丝、建筑材料、木材的销售;轨道交通设备的研发、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除危险品)、装卸服务;房屋租赁;技术咨询
服务;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工业集团 100%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工业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1-3 月
资产总额                      255,091                           246,165
负债总额                       19,107                            10,150
其中:流动负债                 19,107                            10,150
       银行借款                10,000                               0
净资产                        235,984                           236,016
营业收入                       25,843                             3,089
利润总额                       28,084                              43
净利润                         27,731                              32
    (二)中铁伊红钢板桩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铁伊红钢板桩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 02 月 24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铁山路 1071-1079(单号)2008 室
    4、法定代表人:贺文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凭相关建筑业资质经营);建设工程用
钢铁制品的租赁;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钢材及其制品、工程机械设备及
其零配件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不
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
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华东集团持 67%股权,伊藤忠丸红铁钢株式
会社持 25%的股权,丸红建材租赁株式会社持 5%的股权,伊藤忠丸红钢铁香港有
限公司持 3%的股权。
    8、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钢板桩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563                     32,550
负债总额                       21,241                     16,602
其中:流动负债                 18,221                     13,582
       银行借款                   0                           0
净资产                         15,322                     15,948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主要财务指标
                            (已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255                      3,341
利润总额                        1,736                       834
净利润                          1,253                       6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工业集团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中国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17,700 万元的综合授信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华东集团为钢板桩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1、被担保方:中铁伊红钢板桩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平安银行上海分行
    3、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
等)以及其 他所有的应付费用。
    6、担保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7、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告中一、(一)是公司为下属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
保,上述担保有利于被担保方借助股东整体资源优势,筹措资金,促进业务发展,
符合相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工业集团目前经
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公告中一、(二)是公司全资孙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
带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低于其持股比例,钢板桩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或反担保。钢板桩公司财务管理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
司能够实际控制其经营和财务管理,能切实有效地对其经营和财务、履约等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上述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 67.04 亿元(不含
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单位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89.6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 41.21
亿元,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
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而提供的反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华东集团 2021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纪要
    3、相关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