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钢国际: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培训情况报告2023-01-04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2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中钢国际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
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中钢国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
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2 年 12 月 20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中钢国际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2 月 20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现场和远程相结合授课的方式对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代表等相关人员培训。本
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和
股份交易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从公司治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
为规范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等这几个方面,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
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
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中钢国际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1
                                                              培训情况报告


培训人员包括:王峥(项目负责人)、李世静(保荐代表人)、孙国举(项目组成
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
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中钢国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代表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中钢国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代表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
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
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中钢国际的规范运作水平。




                                   2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期 2022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世静                 岳   阳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