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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生化: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9-01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9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3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 1 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
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佟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5 人,代表
股份数 1,038,154,36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6.1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 4 人,代表股份
数 1,037,219,862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6.1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934,50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5%。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3 人,代表股份
2,921,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6%。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
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
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 述 事 项 为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 关 联 股 东 生 化 投 资 ( COFCO Bio-chemical
Investment Co., Ltd.)、大耀香港有限公司(Starry Hong Kong Limited)已
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99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0%;
反对 90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弃权
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 1,99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0%;
反对 90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8%;弃权
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2
份总数的 0.8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
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 1,80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1%;
反对 1,08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7%;弃权
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 1,80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1%;
反对 1,08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7%;弃权
2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张小曼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
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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