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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粮生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敦)2019-04-3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年,本人任职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保持独立董
事应有的独立性,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独立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次)        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6         1            15            0         0            否

    2018 年,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本人均参加会议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
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注重运用自身专长,以
独立客观的角度,对有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
管理层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18 年 2 月 8 日,对关于公司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关于公司开
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3 日,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聘请 2018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宿州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安徽中粮油脂
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3 日,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8 年 6 月 14 日,对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8 年 6 月 30 日,对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
关于本次调整不构成交易方案重大调整、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18 年 8 月 27 日,对公司 2018 年 1-6 月份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 2018
年 1-6 月份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7、2018 年 10 月 12 日,对公司 2018-2019 年度向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 12 亿元综合授信、公司取消关联交易、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能
源(肇东)有限公司申请 2,000 万委托贷款、公司增加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18 年 10 月 26 日,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18 年 11 月 6 日,对马鞍山中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向中粮生化能源(肇
东)有限公司申请 3,000 万委托贷款、公司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向吉林中粮生化有限公司申请 2 亿元委托贷款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8 年,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和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其他重点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
行委员职责,充分掌握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
要求,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对公司运营提出问询
意见,对高管薪酬考核进行审核,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董事会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2、监督公司治理活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自任职以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
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实施了监督、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其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本人持续认真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
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规定,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有平等机会获取公司信息。
    2019 年,本人将进一步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则,
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不断健全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机制,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敦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