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评价手册》及相关制度,在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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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河南神火煤业公司、河南神火铝
业公司、河南神火电力公司、新疆神火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神火
国贸有限公司、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
河南神火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安全
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资
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
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
要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资产
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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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制定了《内
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进行持续改进及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
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定了适用于本公司
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被评价单位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非一般性文字描述错误);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其他可能严重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被检查单位财务报表错报(包括
漏报)的重要程度,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单个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利 润 总 额 潜 错报<利润总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
在错报 额的 3% 润总额的 5% 额的 5%
资 产 总 额 潜 错报<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
在错报 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额的 1%
经 营 收 入 潜 错报<经营收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经营收
在错报 入总额的 0.5% 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入总额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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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报<所有者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
所有者权益
权 益 总 额 的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权 益 总 额 的
潜在错报
0.5% 1% 1%
上述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①该缺陷是
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
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致的潜在错报金额的大小。潜在错报金额根据潜在错报率和
相应会计科目同向累计发生额计算,潜在错报率根据错报样
本数量和抽取样本总量确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
下:
被评价单位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缺陷,应定为重大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
(3)下属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
(4)被媒体曝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5)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
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6)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包括安全事故、大量裁员等),
并对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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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务报告单个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定量标准
缺陷等级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项目
直 接 财 产 损 500(含)万元 500 万 元 -2,000
2,000 万元以上
失金额 以下 (含)万元
较 大 事 故 一 起 或 重大事故一起或较
安全事故 一般事故一起
一般事故两起 大事故两起
较 大 突 发 环 境 事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一般突发环境
环保事故 件 一 起 或 一 般 突 一起或较大突发环
事件一起
发环境事件两起 境事件两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确定的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
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特此公告。
董事长:崔建友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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