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年度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2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神火煤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 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2]721 号)核准,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20,5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8.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816,92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19,077,66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 1,797,842,340.00 元已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7 日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 专 用 账 户 , 再 扣 除 其 他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678,169.20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797,164,170.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15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147,570,822.88 元。 2018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8,605,455.63 元,全部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 目;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13,399.94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2,207.20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39,376,559.99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1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审议,修 订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知会保荐机构,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续) 鉴于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整合范围的调整和国家关于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变化,为解决公司部分骨干煤矿煤炭销售的运输瓶 颈问题,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 201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公 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公司将煤炭资源整合项目部分剩余资金 55,658,332.03 元和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 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的募集资金 692,261,941.96 元合计 747,920.273.99 元及利 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 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 73,800,000.00 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 674,120,273.99 元。该事项已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详见《河南神火 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 2013-0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201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子公司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 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郑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 资金用途 存储方式 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 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 郑州东风支 活期存款 司薛湖铁路项目建设 行 77250188000093572 39,258,502.09 中国光大银行 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泉 活期存款 许昌分行 79920188000078977 118,057.90 店铁路项目建设 合 计 39,376,559.99 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 201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十八次会议和 2013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 公 司 将 煤 炭 资 源 整 合 项 目 部 分 剩 余 资 金 55,658,332.03 元 和购 置井 下 紧 急 避 险 设 备 ( 可 移 动 式 救 生 舱 ) 项 目 的 募 集 资 金 692,261,941.96 元合计 747,920,273.99 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和 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其中: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 73,800,000.00 元,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投入资金 674,120,273.99 元。 本年度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 年 9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9,445,965.90 元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 发表了同意意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中瑞岳华专 审字[2012]第 2316 号)。公司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了上述置换行为。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届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募集资金 67,412.03 万元中暂时闲置的 5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1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已将 50,000.00 万元人民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01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 项目 674,120,273.99 元中闲置的募集资金 400,000,000.00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将 40,000.00 万元人民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续)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结余 118,057.90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原因为公司在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376,559.99 元,其中: 39,258,502.09 元存放于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118,057.90 元存放于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 年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1,816,920,000.00 108,605,455.63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47,920,273.99 1,778,410,583.13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1.16% 项目 可行 性是 是否已变 截至 2018 年 项目达到 否发 更项目 年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 是否达 生重 (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 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变更) 资总额 (1) 金额 入金额(2) (3)=(2)/(1) 期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 是 688,000,000.00 688,000,000.00 - -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是 2、用于煤炭资源整合项目 是 652,796,500.00 652,796,500.00 - 597,032,497.90 91.4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是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550,000,000.00 456,367,670.80 - 456,415,904.4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90,796,500.00 1,797,164,170.80 - 1,053,448,402.3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1,890,796,500.00 1,797,164,170.80 1,053,448,402.39 7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公司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1、由于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 建设以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为主,公司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购置移动式救生舱。 2、河南省煤炭资源整合领 导小组对小煤矿重组整合主体的整合范围进行了调整,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中原计划收购 28 家小煤矿的经营性资产(含采 矿权),其中 25 家已经实施完毕,其余小煤矿因与其他小煤矿存在资源重叠、压覆等情况,由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 小组将其调整为由省内其他国有煤炭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公司不再继续出资收购其经营性资产。3、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 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 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6】16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河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59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 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54 号)精神,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 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公示了我省 2016-2018 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部分资源整合煤矿已于 2016-2018 年关闭退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 未达到预期收益的原因是:1、2012 年 5 月 4 日,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下发了《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 重组工作指导督查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兼并重组小煤矿回头看活动方案>的通知》(豫煤重组督【2012】1 号),要求全省兼 并重组的小煤矿在进一步做好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后,严格按照兼并重组煤矿复工复产标准进行再检查、再验收,以全 面提升兼并重组小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目前,公司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的小煤矿正在为复工复产 的再检查、再验收做准备。根据省资源整合、煤矿安全等有关政策,目前资源整合煤矿仍处于待检查、待验收状态,尚不具 备复工复产条件。2、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 号)、《工信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钢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 【2016】167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 【2016】59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煤矿关闭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 154 号)精神,按照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 的通知》要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公示了我省 2016-2018 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名单,部分资源整合煤矿已于 2016-2018 年关闭退出。 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1)政策变化及成本因素:2012 年 6 月以来,国家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自 救器和避难硐室为主;同时,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中的临时避难硐室的验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现行临时避难硐室的造价远低于移 动式救生舱的购置成本。 (2)地质条件及使用效果:河南省境内煤炭资源普遍埋藏较深、井下地质条件复杂,不宜建设大型矿井。对于小型矿井来说,移动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生舱系大型设备入井困难,实际使用中需要建设专门大硐室放置和来回拖动,使用不便,而且容纳人员较少,日常维护成本较高。 况说明 根据《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 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对<福建煤监 局、福建省经贸委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方案请示>的复函》(煤安监司函办【2012】20 号)和《河南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煤安避险【2012】1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考虑到 公司所属煤矿大多为小型矿井,且公司在建设避难硐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已用自有资金组织实施建设了避难硐室。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已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购置移动式救生舱,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为 主。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由原本用于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及煤炭资源整合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及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 更情况 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 2316 号)。2012 年 9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置换情况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39,445,965.9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 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实施了上述置换行为。 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2013 年 10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监事会第五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募集资金 67,412.03 万元中暂时闲置的 5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已将 50,000.00 万元人民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10 月 15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 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201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用于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 674,120,273.99 元中闲置的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201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已将 40,000.00 万元人民 币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15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 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结余 118,057.90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原因为公司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 原因 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致使募集资金使用出现节余。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376,559.99 元,其中:39,258,502.09 元存放于河南神火铁运有限责任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账户内,118,057.90 元存放于许昌神火铁运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1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 对应的原承诺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 的项目 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2)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效益 到预计 目可行性是 (1) (3)=(2)/(1) 态日期 效益 否发生重大 变化 泉店煤 购置井下紧急 矿铁路 避险设备及用 专用线 于煤炭资源整 项目 合项目 73,800,000.00 - 73,969,567.90 100.00 2014/12/17 14,849,055.15 未达到 否 薛湖煤 购置井下紧急 矿铁路 避险设备及用 专用线 于煤炭资源整 项目 合项目 674,120,273.99 108,605,455.63 650,992,612.84 96.57% 2018/12/22 - 未达到 否 合计 747,920,273.99 108,605,455.63 724,962,180.74 14,849,055.15 11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续)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续) 1、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变更原因:煤炭资源整合项目中,原计划收购 28 家小煤矿的经营性资产(含采矿权),其中 25 家已经实 施完毕,其余小煤矿因与其他小煤矿存在资源重叠、压覆等情况,由河南省煤炭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将其调整为由省内其他国 有煤炭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公司不再继续出资收购其经营性资产。 2、购置井下紧急避险设备(可移动式救生舱)项目变更原因:(1)政策变化及成本因素:2012 年 6 月以来,国家关于煤矿井 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自救器和避难硐室为主;同时,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中的临 时避难硐室的验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现行临时避难硐室的造价远低于移动式救生舱的购置成本。(2)地质条件及使用效果: 河南省境内煤炭资源普遍埋藏较深、井下地质条件复杂,不宜建设大型矿井。对于小型矿井来说,移动救生舱系大型设备入井困 难,实际使用中需要建设专门大硐室放置和来回拖动,使用不便,而且容纳人员较少,日常维护成本较高。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 号)、《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对<福建 煤监局、福建省经贸委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方案请示>的复函》(煤安监司函办【2012】20 号)和《河南省煤矿井下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煤安避险【2012】1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精神,考虑到公司所属煤矿大多为小型矿井,且公司在建设避难硐室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已用自有资金组织实施建设了避 难硐室。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再购置移动式救生舱,公司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以永久避难硐室和 临时避难硐室为主。《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 201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3 年 4 月 16 召开的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分别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和 2013 年 4 月 17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 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吨煤运输盈利能力已超过预期,但因泉店煤矿火车销量未 达到预期,导致泉店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 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项目因占地面积较大,沿线涉及村庄较多,个别村庄需整体搬迁,协调难度较大,故没有达到计划进度;经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验收通过,薛湖煤矿铁路专用线自 2018 年 12 月 22 日起开通启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