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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火股份: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0-02-24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股票代码:000933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零年二月
                             公司声明

    1、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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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延
期申请(即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相关修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登记、发行
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申报和批准程序。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的其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认购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
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各个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
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
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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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证
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380,010,000 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4,865.36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       202,821.49             174,865.36
  2     偿还银行借款                                      -            30,000.00
                   合计                        202,821.49             204,865.36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
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
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6、本次合计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第七届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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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公司
原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了相应措施,且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
应承诺;但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和作出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
证,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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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7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1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4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4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程序
    ............................................................................................................................ 14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6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 1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0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2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23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等变化情况 ................................................................................................. 2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占用的情
   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4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24

第四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风险 ................................................................ 25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 25
   二、市场风险 ..................................................................................................... 25
   三、经营风险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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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 27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27

第五节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 29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 29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30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 30

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 34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34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 36
  三、本次募集资金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 37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 37
  五、公司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 37
  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39

第七节 其他披露事项 ........................................................................................... 41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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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神火股份、上市公司、公
                          指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
神火集团                  指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煤电                  指   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
兴隆公司                  指   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新龙公司                  指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界中以原有形式存在的、未经加工转换的能
一次能源                  指
                               量资源,又称天然能源
                               煤化程度最高的煤;无烟煤固定碳含量高,挥发
无烟煤                    指   分产率低,密度大,硬度大,燃点高,燃烧时不
                               冒烟
贫煤                      指   变质程度高、挥发分最低的烟煤,不结焦
                               变质程度高,黏结性较差,挥发分低的烟煤,结
贫瘦煤                    指
                               焦性低于瘦煤
焦煤                      指   也称冶金煤,是煤化度较高,结焦性好的烟煤
Mt/a                      指   百万吨/年,产量单位
中国、我国、国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河南省国资委              指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商丘市国资委              指   商丘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原为中华人民共和
自然资源部                指
                               国国土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现在负责管理国家
应急管理部                指
                               煤矿安全监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为中华人民共和
生态环境部                指
                               国环境保护部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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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指
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票事宜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本预案                  指
                             股票预案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            指
                             (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议案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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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an Shenhuo Coal & Power Co.,Ltd
    统一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4652H
    法定代表人:崔建友
    住所:河南省永城市新城区光明路
    成立日期:1998 年 8 月 31 日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神火股份
    股票代码:000933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新城区光明路
    邮政编码:476600
    电话号码:0370-5982466
    传真号码:0370-5125596
    互联网网址:http://www.shenhuo.com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我国煤炭的主体能源地位保持不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生产技
术水平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
要作用。目前,我国一次能源供应主要来自煤炭、原油、天然气和水电,其中煤
炭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根据《煤炭工业发
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我国要实现煤炭供需基本平衡,煤炭产量控制
在 39 亿吨;由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煤炭发电成本低于其他清
洁能源,火电发电量仍维持增长。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对煤炭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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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非常旺盛,国内煤炭市场在较长时间内仍存在着较大的需求空间。

    2、坚持优化布局与结构升级相结合,推动协调发展

    我国依据能源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煤炭发展布局,加快煤炭开
发战略西移步伐,强化大型煤炭基地、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大型现代化煤矿的主
体作用,促进煤炭集约协调发展。同时,统筹把握化解过剩产能与保障长期稳定
供应的关系,科学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大力化解过剩产能,严
格控制煤炭总量;积极培育先进产能,提升煤炭有效供给能力,确保产能与需求
基本平衡,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3、稳定地区煤炭市场,保障地区经济发展

    梁北煤矿位于河南省平顶山矿区,随着国家去产能政策的持续,以及地方政
府关井压产、整顿非法小煤矿力度的加大,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煤炭工
业调整政策,有利于扩大国有重点煤矿产量比重、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利于增加
优质煤炭产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对稳定地区煤炭市场,保障当地及周边地区的
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生产力水平

    2015 年 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
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
2015 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出,要促进产业优化重组,降低成本,
帮助企业保持竞争优势。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使盈利性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提高上市公司优质煤炭产
量,优化神火股份煤炭产业资产布局,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内部协同优势,提升
整体实力。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
建等项目,有利于提升矿井的信息化、自动化、机械化水平,实现矿井的五优矿
井标准化建设和智能矿山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切实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
债率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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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上市公司生产力水平的客观要求。

       2、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行业地位、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
目。梁北煤矿于 2004 年 12 月建成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为 0.9Mt/a,本改扩建
项目完成后,项目生产能力将由 0.9Mt/a 提升至 2.4Mt/a。公司将以现有主力矿井
技术改造为基础,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为突破口,通过技术改造、理顺
井下系统、加强内部挖潜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采掘机械化,
努力提高单井生产规模、开采技术水平和煤炭洗选加工水平,并实现产品结构调
整。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高行业地位、实现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有利于优化公司
资本结构,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现提供必要的资本
条件;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
力。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
十二个月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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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其
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认购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
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股票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
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
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格,同时根据证监
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按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380,010,000 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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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限售期

      本次合计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
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
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九)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
发行进行调整。

      (十)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4,865.3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       202,821.49              174,865.36
  2     偿还银行借款                                       -            30,000.00
                     合计                      202,821.49              204,865.36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
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
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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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其
他投资者等合计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
       目前,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等相关文件中披露。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900,500,000 股,其中神火集团持
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4.21%,为公司控股股东,商丘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 380,100,000 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神火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0.1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商
丘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及尚需呈

报批准程序

       (一)已履行完毕的程序

       2018 年 11 月 21 日、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会
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国资委印发的《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
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8]33 号),原
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2019 年 10 月 28 日、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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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发行能否取得通过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通过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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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4,865.36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号
  1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      202,821.49               174,865.36
  2      偿还银行借款                                     -              30,000.00
                        合计                   202,821.49               204,865.36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
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梁北煤矿原设计能力 0.9Mt/a,于 2004 年 12 月建成投产,本次改扩建项目
设计重点为新增采区的开拓、开采以及配套的相关设施设计,根据平顶山矿区总
体规划及产能置换方案,项目建设规模为 2.4Mt/a,净增 1.5Mt/a,矿井改扩建后
服务年限为 41.1 年。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 202,821.49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174,865.36 万元投入该
项目。

      2、项目可行性分析及发展前景

      (1)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
      ①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20 年我国要实现煤炭供需基本平
衡,因此在“十三五”期间,我国必须化解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同时通过减量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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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和优化布局增加先进产能。
    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已经取得国家能源局批复,将生产能力由
0.9Mt/a 改扩建到 2.4Mt/a,项目单位置换产能指标为 1.504Mt/a,符合国家相关
政策。
    ②满足煤炭市场需求
    梁北煤矿位于国家大型煤炭基地——河南省基地平顶山矿区中,属禹州煤
田。随着国家去产能政策的持续,关井压产、整顿非法小煤矿力度的进一步加大,
河南基地平顶山矿区周边地方乡镇矿井和小煤矿关停形成的煤炭供应缺口将大
部分由平煤神马集团及神火集团承担。梁北煤矿及选煤厂的改扩建工程有利于扩
大国有重点煤矿产量比重、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加优质煤炭产量、提高资源利用
率,对满足地区煤炭市场需求,保障当地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③企业发展规划的需要
    按照公司总体发展思路,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战略重组和矿井技术升级
改造,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提升技术含量为突破口,通过技术改造、井下系统理
顺、内部加强挖潜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采掘机械化,努力
提高单井生产规模、开采技术水平和煤炭洗选加工水平,实现产品结构调整,提
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政策,满足煤炭市场需求,契合公司
发展规划,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多方共赢具有
重要意义。
    (2)项目发展前景
    中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消费国,
我国能源资源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相对于石油和天然气,煤炭在我国既
具有储量优势,又具有成本优势,且分布也最广泛,因此煤炭是我国战略上最主
要和最可靠的能源。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对煤炭的需求仍将非常旺盛。
而煤变油、煤化工的发展,将对煤炭需求结构产生战略性的影响。因此,国内煤
炭市场在今后很长时间内仍存在着较大的需求空间。
    在经历了 2016 年大规模的去产能之后,当前煤炭在产产能下降到 38.60 亿
吨。根据“十三五”能源规划和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未来产能方面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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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呈现边关边放,总产能维持在 39 亿吨附近的格局,其中焦煤产能估算在
11.60-13.50 亿吨之间,均值 12.50 亿吨,以 40%的炼焦精煤洗出率计算,国内精
煤供应能力在 5 亿吨,综合考虑每年 0.70 亿吨的进口因素,焦煤供应能力约为
5.70 亿吨。
    我国焦煤的需求主要来自于钢铁行业,由于钢铁需求见顶并缓慢下滑,我国
焦煤需求也将处于一种稳中趋降的态势,预计 2020 年炼焦精煤需求 5.20 亿吨。
短期供需格局已经由紧张过渡到宽松,但 2016 年的供给缺口导致焦煤库存处于
一种极低的状态,目前宽松背景下焦煤市场正处于补库阶段。同时目前限产政策
已经放开,在高煤价刺激下,预计国内外供给都会迅速恢复,供需格局未来逐渐
走向均衡,焦煤价格也向均衡价格靠拢。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地处中原,交通便利,运输较近的钢厂
有安徽的马钢、湖北的武钢、鄂钢、湖南的华菱钢铁。
    梁北煤矿生产的煤炭属于瘦焦煤,煤种稀有,系优质的炼焦配煤,经洗选加
工后,产品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由于煤质优良,用户稳定。梁北煤矿经过十多
年的发展,与很多用户签订了长期供销协议,价格相对稳定,受市场影响较小,
十分具有竞争力。本项目建成后产品市场竞争力强,预计不会出现滞销的情况。

    3、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新龙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矿井、选煤厂的矿建、土建,设备及工具购置,安
装等。

    5、项目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环境保护部《关于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梁北煤矿及选煤厂改
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河南平顶山矿
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6、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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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拟使用 30,000.00 万元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并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2、拟偿还贷款情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偿还的贷款均系截至 2018 年 11 月 21 日公
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三次会议审议本次发行方案时神火股份 3 个月内到期的未偿
还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序                             借款金额
     借款主体    贷款机构                            借款期限                 合同编号
号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1    神火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1.30-2018.11.29    41010120170001226
                 永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2    神火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17.12.01-2018.11.30    41010120170001230
                 永城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
                                                                        建商公工流(2017)020
3    神火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2017.12.13-2018.12.12
                                                                                 号
                 商丘分行
                焦作中旅银行                                            (2017)中旅银贷字第
4    神火股份                  10,000.00        2017.12.18-2018.12.17
                股份有限公司                                                 172804 号
                平安银行股份
                                                                          平银郑能源贷字
5    神火股份   有限公司郑州   17,800.00        2016.12.19-2018.12.18
                                                                         20161216 第 001 号
                   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
                                                                        建商公工流(2017)022
6    神火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18.2.12-2019.2.11
                                                                                 号
                 商丘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
                                                                         2018 年(永城)字
7    神火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2018.01.10-2018.12.28
                                                                              00079 号
                 永城支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偿
还上述贷款的部分,将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3、项目必要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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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近几年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
进行了大量的资本性投资,使得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较高、银行借款规模较大,
资本结构亟待改善。
    公司自 2012 年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到目前为止没有进行过任何股权
融资。公司在近几年经营所需的资金均依靠公司自身的资本积累以及通过银行贷
款获得,不仅公司的发展速度受到很大的影响,同时也使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居
高不下。
    另外,大额银行借款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2016 年至 2019 年 1-9 月,公
司 财 务费 用分 别达 171,814.61 万 元、 198,774.96 万元 、 194,818.28 万元 和
123,046.51 万元。公司财务风险增大,财务费用负担较重,影响了公司盈利能力
的进一步提高。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筹措资金并部分偿还银行借款,将有利于公司改善
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的持续发展。
    (2)提高公司后续融资能力,拓展发展空间
    由于资产负债率较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进一步债务融资能力。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得到大幅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明显下降,
财务状况得以改善,盈利能力大幅提高,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信用等级,增强后续
融资的能力,有利于公司的资金周转与持续经营。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
策,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投入建成后,公司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生产能力将由 0.9Mt/a 改扩建到
2.4Mt/a,有利于提高公司单井生产规模、开采技术水平和煤炭洗选加工水平;
有利于增加公司优质煤炭产量,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
高产品附加值、技术含量和市场占有率;同时,为公司业务提供产能保障,增强
公司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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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
有一定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优化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偿债能力,
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
步提升公司煤炭业务的规模和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随着煤炭业务的
发展,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提升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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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

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河南平顶
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涉及
对现有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若公司未来对主营业务及资产进行整合,将根据有
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结构、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公司将
依法根据发行后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900,500,000 股,其中神火集团持
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4.21%,为公司控股股东,商丘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 380,100,000 股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
神火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0.17%%,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商丘市国资委
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暂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
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根
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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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巩固市场地位。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
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
大,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将得到增强。

    (一)财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
有一定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
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盈利能力变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煤炭业务的规模和市场地
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随着煤炭业务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
提升盈利能力。

    (三)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度增加;在资金开始
投入募投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将大幅增加;在募投项目完成后,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得到显著提升。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
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业务和管理关
系上的独立性。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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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重大
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
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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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煤炭行业属国民经济的基础性行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提供了
近三分之二的能源供应,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巨大。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
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和环保等因素的影响,煤炭需求出现较大波动。虽然公司通
过优化客户结构,适度加大煤炭供应的集中度,延长产业链,开展煤炭综合利用,
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或效益优势,最大限度减少经济周期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但如果未来经济增速继续放缓,对煤炭、焦炭和煤化工产品的需求量进一步减少,
可能会继续影响公司煤炭产品收入和盈利能力。
    铝行业同属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造船、汽
车制造、电气、轻工、机械制造、建筑工业和国防工业等相关行业,受国民经济
运行状况的影响较大。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特征决定了公司铝产品同样面临经济周
期性波动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市场风险

    (一)行业竞争风险

    根据《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大型煤炭基地、大型骨
干企业集团、大型现代化煤矿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煤炭行业将向着大型化、集约
化发展,大企业集团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同时,煤炭企业以煤为基础原料的
一体化产业模式发展迅速,使同质化竞争更加激烈。根据《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规
划(2016-2020 年)》,对不符合所在城市发展需求、改造难度大、竞争力弱的冶
炼企业,要实施转型转产或退出;具备搬迁条件的企业,支持其退城入园,并在
搬迁中实施环保改造。
    尽管公司保持了较高的煤炭产销量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但总体资源拥有量
和资产规模与国内同行业领先企业相比,不占有绝对竞争优势,如果公司不能继
续增加资源储备、提高产销量,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此外,国家对有色
金属行业“分散开采、集中冶炼”的产业布局也将进一步促进铝业向龙头企业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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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剧行业竞争。

    (二)价格波动风险

    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能源结构调整、经济转型、供给侧改革、环境治理等
多重因素叠加影响,煤炭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对公司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造
成一定影响。此外,我国煤炭行业生产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化程度低,随着近年
来煤炭产量快速增长,煤炭市场可能出现结构性、区域性、阶段性的产大于销和
价格回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波动。
    电解铝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氧化铝,由于公司拥有的铝土矿资源较少,
导致公司所需氧化铝大部分依赖外购,致使公司电解铝成本受上游资源价格波动
的影响较大。若未来氧化铝价格上涨,将使得公司电解铝单位生产成本上升,并
最终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三、经营风险

    (一)安全生产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存在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五大主要自然
灾害,对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随着公司生产矿井开采水平的延伸
及所属矿井各种灾害类型俱存,公司安全管理任务将更加艰巨。尽管公司已积累
了丰富的煤炭生产安全管理经验并拥有较为完善的通风、防尘、排水和顶板压力
监控系统,但不能完全排除因重大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导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受到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二)环保处罚风险

    煤炭业务和铝电业务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中含有
一定的有害物质,会对周边土地、空气和水资源等方面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在
国家面临的环保压力日益增大的背景下,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的执行日
趋严格,如果公司采取的环保措施无法满足相关要求且对地区环境造成不良影
响,公司将受到监管部门处罚,进而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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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煤炭行业和铝电业务受到包括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生态
环境部、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这些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核准新建煤矿和电解铝厂的规划和建设,授予、延续和转让煤炭探矿权和采矿权,
批准电解铝产能指标置换,颁发煤炭、电解铝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控
制投资方向和规模,征收和取消行业有关的各种税费,提高环保和安全生产方面
的标准和投入等。公司面临因行业监管政策调整而给日常运营和经营业绩造成重
大影响的风险。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
目,虽然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进行了科学严密的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但相关论证是基于现有技术发展水平、
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条件所作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
出现项目延期、投资超支、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导致募投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实
施或者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

    (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本
实力得以提升,由于募投项目达到预期效果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
净利润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
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
发行能否取得通过或批复以及最终取得通过或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将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进程产生较大影响。

    (四)股市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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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受到宏观经济形
式变化、行业景气度变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调控、股票市场投机行
为、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
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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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
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方式

    在满足法定条件以及公司当期无重大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现金
和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主要采取现金分配的方式。

    (三)利润分配的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当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年度报告中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在年
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证券
再融资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四)公积金提取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
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
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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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期总股本 1,900,5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该次利润分配未送红股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期总股本 1,900,5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该次利润分配未送红股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8 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期总股本 1,900,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该次
利润分配未送红股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分 红     现金分红金额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年度            (含税)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润
                                                                       率
2018 年度           28,507,500.00               238,862,356.06             11.93%
2017 年度           47,512,500.00               368,090,226.91             12.91%
2016 年度           47,512,500.00               342,139,236.60             13.89%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为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政策决策机制的透明度和可操
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河南神火煤电股份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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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1、积极回报投资者,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以便投资者形成稳
定的回报预期;
       3、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股东的回报要求和意愿、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发
展规划、盈利能力、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
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资本结构及融
资能力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而做出的利
润分配安排。

       (三)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通过会谈、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状况、生产经营和持
续发展需要、回报股东等因素,以董事会决议方式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组织实
施。

       2、利润分配原则、方式及比例

       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公司利润分配的方式:在满足法定条件以及公司当期无重大投资计划的前提
下,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和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主要采取现金分配的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的比例:原则上公司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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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当年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年度报告中做出现金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证券再融资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
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
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存在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除该股东所分配
的现金股息,以抵减其占用的资金。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变更与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如遇到战争、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
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
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以董事会决议方式提交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执行的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进行监督。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实施

    股东回报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2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实施。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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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
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 号)、公司 2019 年三季报数据及 2019
年业绩预告,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
行了重新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本次发行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二)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 38,01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865.36 万
元,同时,本次测算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数量和金额按
照上限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准;
       (四)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 190,050.00
万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
的变化;
       (五)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
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六)根据公司披露的 2019 年三季度报告,公司 2019 年 1-9 月实现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2,336.19 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9,137.44 万元,2019 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为 10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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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00.00 万元,假设 2019 年非经常性损益全年指标与 2019 年 1-9 月一致,2019
  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业绩预告净利润的平均值,即 115,000.00
  万元,则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473.63
  万元;
       (七)假设发行人 2020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为 50,000.00 万元;2020 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能出现如下三种情形:
       情形一: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度持平,即为-166,473.63 万元;
       情形二:公司经营状况有所改善,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减亏 50%,即为-83,236.82 万元;
       情形三:公司经营状况明显改善,2020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0.00 万元;
       (八)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
  净资产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对比如下:

                                        2019 年度/2019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非公开发行前     非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90,050.00        190,050.00      228,060.00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04,865.36
情形一: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9 年度持平,即为
-166,473.63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5,000.00       -116,473.63      -116,473.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6,473.63      -166,473.63      -166,473.63
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723,764.00        607,290.37      812,155.7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051           -0.6129          -0.5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8759           -0.8759          -0.796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051           -0.6129          -0.5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8759           -0.8759          -0.796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6%           -17.50%          -15.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4.99%          -25.01%          -21.68%
率

                                         35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019 年度/2019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非公开发行前     非公开发行后
情形二:公司经营状况有所改善,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较 2019 年度减亏 50%,即为-83,236.82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5,000.00        -33,236.82       -33,236.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6,473.63       -83,236.82       -83,236.82
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723,764.00        690,527.19      895,392.5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051           -0.1749          -0.15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8759           -0.4380          -0.398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051           -0.1749          -0.15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8759           -0.4380          -0.39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6%            -4.70%           -4.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4.99%          -11.77%          -10.28%
率
情形三:公司经营状况明显改善,2020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0,000.00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5,000.00         60,000.00        6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66,473.63        10,000.00        10,000.00
的净利润(万元)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723,764.00        783,764.00      988,629.3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6051            0.3157           0.28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0.8759            0.0526           0.0478
稀释每股收益(元)                               0.6051            0.3157           0.28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            -0.8759            0.0526           0.04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6%             7.96%            7.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4.99%          1.33%         1.17%
率
       注1:前述数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预测,存在不确定性;
       注2: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
       注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因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
  规模均较大幅度增加,且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如公司盈利能力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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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相应增长,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当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
将出现下降,公司即期回报存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现有的煤炭
业务规模,提升梁北煤矿项目的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营运能
力及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为公司建设项目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
项目建设顺利完成,早日实现项目收益。公司项目建设完成后,不仅可以实现可
观的经济效益,也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
力奠定基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进一步缓解公司的资金需求压力,优化资产负
债结构,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目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仅依
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将有效的解决公司快速发展所产生的资金缺口。此外,资本实力的夯
实和资本债务结构的改善将有助于增强公司后续通过银行信贷等手段进行融资
的能力,拓展后续融资空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业务的升级和规
模扩大提供有效支持、奠定资本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的煤炭业务将得以进一步发展。公司多年以
来致力于发展煤炭业务,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有较好的基础。

五、公司填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

    (一)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
分论证,募投项目为公司整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
煤炭业务将得以优化和加强,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
司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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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内部控制和成本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公司将持续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强化全面预算管理,提高公
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降低运营成本,
全面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加强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开设专户存储,严格管理募集资金
使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
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
订并完善《公司章程》,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此外,公司制定了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高效精干的组
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
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
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
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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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

    针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
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

    针对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
来的回报能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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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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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其他披露事项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

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发行外,根据已经规划及实施的投资项目进度,综合考虑公司资本结
构、融资需求等因素,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
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
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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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之盖章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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