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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2-24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材料。本着审慎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
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修订后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
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0】11 号)、《关于修改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令第 163 号)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的议案符合有
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等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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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
事会第七届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严义明                      曹胜根




               翟新生                       马 萍




                                            2020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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