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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 临-00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年1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刘存玉、
赵鹏飞、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赵
兵文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新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降低企业资金成本,确保新建 20 万吨玻纤项目顺利开展,冀中新材拟与泰山
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签订《贵金属租赁合同》,先期
租赁泰山玻纤拥有的 50 公斤铑粉,用于漏板制作,租赁期为 1 年,租赁费率为
当期铑粉价格的 7%。为保证本次租赁事宜顺利进行,公司拟为冀中新材本次租
赁事宜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损毁灭失赔偿、商检费等)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基于合同中关于铑粉价格、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等的计算,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 21,500 万元,担保期限为正式履行租赁合同至履行期
限届满后 24 个月。

    由于冀中新材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要求,本次担保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刊登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