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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冼国明2021-04-29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人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
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尽到了诚信勤勉、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义务。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依
法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具体如下:
    2020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具体出席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表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冼国明          10            0          10         0          0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情况表


                                    1
         会议名称                   时间              出席情况   表决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7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9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6 月 9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0 年 7 月 10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13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4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25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12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6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10 日   通讯表决      全部同意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查验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资料的基
 础上,本人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应程序,合法
 有效;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

 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保持了持续关注,在对关


                                     2
 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发表日期                           独立意见内容


2020 年 4 月 27 日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6 月 9 日     关于推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10 日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13 日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4 日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9 月 25 日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12 日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为提高决策效率和科学性,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决策、审计、提
 名、薪酬与考核、全面风险管理五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自专业领域的不同,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中任职,其中在提名委员会中任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作为
 专门委员会成员,对公司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告审计等事宜

 进行了审议,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
 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对公司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良好
 的推动作用。
      四、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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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对公司《关于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在议案的表

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
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组
成部分,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照河北省
国资委相关规定和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五、到公司现场办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到公司对
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
进行现场了解,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给公司提供建议和意见。
    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
注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法人治理等情况。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
案,对所提供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核查,对相关议题依法提出合理
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特别关注
了相关事项和决议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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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冼国明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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