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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17冀中01”债券付息公告2021-07-22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 临-027
债券代码:112432            债券简称:16 冀中 02
债券代码:112557            债券简称:17 冀中 0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7 冀中 01”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1年7月26日支付2020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5
日期间的利息3.00元(含税)/张。
    债券登记日:2021年7月23日
    债券付息日:2021年7月26日
    下一付息期间的起息日:2022年7月26日
    凡在2021年7月2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
利息;2021年7月23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发行的冀
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开始支付自 2020 年 7 月 26 日至 2021 年 7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和《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发行主体: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总额:20亿元人民币。
    根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 2020年6月22日和2020
年6月24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7冀中01”公司债券下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
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7冀中01”公司债券下调票面利率及投
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7冀中01”公司债券下调票
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7冀中01”的回售数量为
18,296,345张,回售金额为1,829,634,500.00元(不包含利息),回售完成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1,703,655张。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公司自 2020 年 7 月 26 日起下调票面利率至 3.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
不变。
    6、债券简称:17冀中01
    7、债券代码:112557
    8、计息期限:自2017年7月26日至2022年7月25日止
    9、债券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7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0、债券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 年每年的7月26日,前
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债券信用级别: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8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0%。每手面值1,000元的“17冀中
01”派发利息为3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00
元派发利息为24.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1,000元派发利息为30.00元)。
    三、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年7月23日
    2、债券付息日:2021年7月26日
    3、债券除息日:2021年7月26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23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年度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
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
缴,就地入库。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
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邮编:054000
    联系人:郑温雅
    咨询电话:0319-2098828
    传真:0319-2068666
    2、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人:邢汉钦、韩宇、娄一晟
联系电话:010-59312899
传真:010-59312908
3、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15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