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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15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 临-05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年10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名,现场出席5名,董事刘存玉先生、王玉民先生和独立董事冼国明先生、谢
宏先生、梁俊娇女士、胡晓珂先生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国强先生召
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
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子公司金牛化工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增资子公司冀中新材料(修订后)
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牛化工”)拟以询价
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增资公
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冀中新材料”)并取得其增资后
不低于 51%的股权,募集资金具体用于其“年产 20 万吨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
线项目”(上述发行简称“本次发行”,上述增资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以
本次发行为前提,并在本次发行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实施。就上述事项,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与金牛化工、冀中
新材料签署《关于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并于同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金牛化工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增资
子公司冀中新材料的议案》。
     目前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完成,根据评估机构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作为
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冀中新材料截至评估基准日 100%股权评估
值为 88,654.31 万元。结合金牛化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新进展情况,金牛
化工及冀中新材料修订了本次发行及本次增资的方案,具体如下:金牛化工拟以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及自有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向冀中新材料进行增资,取得
其增资后 51%的股权;金牛化工本次增资认购冀中新材料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
922,728,599 元。上述冀中新材料评估结果尚需经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备案,如备案的评估结果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结
果不一致,应以上述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并相应调整本次增资的最终增资价格。
    就上述事项,公司与金牛化工、冀中新材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河北冀
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尚需金牛化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冀中能源集团批准、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次增资除上述以本次发行为前提外,还需金牛化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冀中能源集团批准并对冀中新材料评估结果进行备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