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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冀中能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28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 临-042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4: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

厅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4名,监事会主席王学贵

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

或传真方式发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王学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同时,

王学贵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王学贵先生在任职

期间的勤勉尽责、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经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李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

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

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因王学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及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选举

张现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 5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为民先生简历

    李为民,男,1968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经

济师。曾任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河北省高速

公路管理局人事劳动科科长;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京沪管理处副处

长;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集团)收费管理部副主任、主任;河北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现任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

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部长。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数量为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北高速公路集团

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