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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5-10-1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
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
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
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
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
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股份”或“公司”,股票简称:紫光股
份,股票代码:000938)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牌,
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2015 年 8 月 28
日收盘价为 60.10 元,2015 年 9 月 28 日收盘价为 69.77 元)期间涨幅为 16.09%。
    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5 年 9 月 28 日,深证 A 指(399107)自 1931.75 点
跌至 1817.66 点,跌幅为 5.91%;紫光股份属于电子信息行业,此期间深证信息
指数(399620)从 3809.35 点跌至 3695.12 点,跌幅 3.00%。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波动幅度为上涨 16.09%,扣除同期深证 A 指下跌 5.91%
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22.00%;扣除同期电子信息行业板块指数下跌 3.00%因素
后,上涨幅度为 19.09%。
    据此,公司股价在公司股票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跌幅超过 20%,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标准。
    经董事会核查,在本次停牌前六个月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
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
    上述股价异动可能导致紫光股份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从而导致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或终止审核的潜在风险。
    特此说明。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