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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关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15-10-1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通过查验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或“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

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

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获得金融许可证,

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取得营业执照,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清华科技园科

技大厦 A 座 10 层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0H211000001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108018907092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33557097X

    注册资本:10 亿元人民币,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10 亿元,

占比 100%。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

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

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

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

借。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负责审议决定《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各项事项。股东下设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负责,主

要对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情况进

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是公司股东

的常设执行机构,履行公司战略决策职能。

       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稽

核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上述三个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

司风险管理及稽核审计做全面领导,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审

定财务公司的风险战略、风险管理政策,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

和内部审计进行监督。财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的具体执行,对董事会负责。财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总经理领导的经营管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是公司负责对授
信、贷款、票据贴现和承兑、担保及其他与公司信贷管理有关的业务

进行评审的机构。

    财务公司共设立了六个部门,其中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直接

向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

    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

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按照经营监督反馈系

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公司组织结构。董事会下设三个专业委员会,

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稽核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1)对国内、

外同行业经济运行形势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判断,结合国家和行业有

关方针政策,按照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制定、

审核执行公司风险管理的工作方针和基本办法;(2)审议风险管理的

中长期战略和总体规划,制定风险控制的指导性原则,审议公司信用

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重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操作管理办法、

制度;(3)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年度目标和计划,并对风险管理年度目

标和计划进行调整;(4)审议公司授信资产风险状况,对有关职能部

门监控和改善资产质量、加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提出改进

意见;(5)审议风险管理部门报送的风险管理工作报告;(6)检查有

关职能部门落实风险管理委员会决议情况,检查有关部门制定的风险

管理政策、措施,检查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审议各部门经营中与
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异常情况的处理方案;(7)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

宜。

       审计稽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1)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

管理层工作情况进行监督;(2)监督及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

计制度及其实施;(3)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程序,审查公

司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披露;(4)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之间的沟通;(5)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6)对稽核审计部和稽核审计人员尽责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

(7)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8)经

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主要职责权限:(1)研究和制定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并提

出任免建议。(2)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

政策与方案;(3)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资金结算部主要负责建立公司资金结算体系,实施资金结算业务;

设计集团及成员单位资金结算管理方案;管理成员单位结算账户及财

务公司银行账户。

       信贷业务部负责制定信贷业务运营制度、计划及日常执行控制管

理;负责集团内成员单位资信管理;对集团内成员单位进行授信业务

及信贷业务管理;负责金融产品推介及客户关系维护。
    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全面预算管理。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及对各部

门业务的日常监督;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

施和工作流程,开展监督与评价,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稽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执行金融法规及各项业务制度情况实施

稽核,督促公司内部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审查评价

公司治理及各项经营活动的效果;实施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专项稽核和

其他事项。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综合办事与协调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综合行

政、人力资源、党工团纪委以及信息化管理。

    2、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

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建立风

险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业务

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

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

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在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全套

的资金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的操作流程,明

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活动、关键输入输出、主

要业务规则,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一方面,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

结算系统进行系统控制,资金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

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

财务公司资金结算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

另一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

成员单位办理存款业务,相关政策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

行相关规定执行,充分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

    2、信贷管理

    在信贷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严格执行授信管理,每年年初根

据成员单位的融资余额及新一年的融资需求,结合财务公司资金状况,
确定客户授信额度计划,并严格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信贷业务,严控风

险,使业务的开展既有计划性,又有均衡性。同时,信贷部对每项信

贷业务,贷款、贴现等均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创新业

务贯彻了“制度先行,后开展业务”的管理原则。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切

实执行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规范开展。信贷业

务经风险部审查,信贷审查委员会讨论通过、逐级审批后,方可办理

放款。

       3、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设置了高性能防火墙,实现办公区与互联网的隔离,设

置了应用级防火墙和网闸实现核心业务系统的物理级隔离,加固系统

安全;使用中国金融认证中心颁发的 CFCA 数字证书进行用户身份认

证,实现访问控制;采用数据库和磁盘多级备份渠道实现数据的安全

存储。财务公司采用专线直连方式以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与高

效。

       4、审计监督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

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并对具体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

风险管理部负责财务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针

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进行事中审查,发现

公司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

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

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

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止,财务公司总资产 28.05 亿元,其中: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0.88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15.02 亿元,发放贷款及

垫款 12.18 亿元。总负债 17.89 亿元,其中:吸收存款 17.71 亿元。

截止 2015 年 9 月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545.39 万元,实现利润总

额 2229.69 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1672.27 万元。

    (二)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

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

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根据对财务公司风险

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资

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市场风险资产×12.5)

=67.23%,大于 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余额为 0,资本总额为 102,720.68 万元,拆入资金余额

低于资本总额。

    (3)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短期证券投资余额为 0,资本总额为 102,720.68 万元,短期证券

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0,低于 4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余额为 0,资本总额为 102,720.68 万元,担保余额低于资本

总额。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长期投资余额为 0,资本总额为 102,720.68 万元,长期投资与资

本总额的比例为 0,低于 30%。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余额为 152.97 万元,资本总额为 102,720.68 万元,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 0.15%,低于 20%。



    四、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尚未开展存贷款业务。本公司作为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重要下属公司,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
是财务公司优先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针对以后可能发生的关联存贷

款等金融业务,本公司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

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本公司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

比例等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银监会令 2006 年第 8 号)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

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

险可控。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