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2015-10-28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5-117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
的措施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25 亿元(含发行费用),拟发
行不超过 851,950,015 股(含)。若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
发行首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生,本次
非公开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的影
响
2015 年 7 月 1 日,公司公告《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 2014 年度现
金红利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6,0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
人民币现金,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配已经完成。因此,本次非公
开发行调整之后的发行价格为 26.41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 851,950,015 股。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25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华三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三”)51%股权、紫光数码(苏州)集团有限公司 44%
股权(以下简称“紫光数码”)、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软件”)49%
股权、建设云计算机研究实验室暨大数据协同中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基本假设
基于以下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 2015 年每股收益和净资
产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如下:
(1)发行完成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资产交割的完成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30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
行完成时间为准;
(2)发行金额及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预计总额为上限 225 亿元,
暂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851,950,015 股,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且发行日期前,不发生其他影响股
本变动的事项;
(3)2015 年盈利。鉴于公司本次拟收购香港华三 51%股权、紫光数码 44%股
权以及紫光软件 49%股权,上述资产及公司其他资产盈利预测如下:
①香港华三、紫光数码、紫光软件 2015 年净利润按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下
的 2015 年预测净利润计算。
②公司其他资产 2015 年的盈利状况与 2014 年保持一致。
公司对未来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事项。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在预测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
集资金、净利润、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计算过程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相关规定: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
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
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
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基本每股收益=P0÷S,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
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
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
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
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公司 2015 年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如下:
2015 年(发行后) 2014 年
总股本(万股) 105,803.00 20,608.0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2,773.34 12,582.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219 0.61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6% 9.11%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公司营运资金也会增加,有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未来几年经营业绩将相应增长,但标的公司
的整合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如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短期
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
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有效使用,主要措施如下:
1.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决策审批程序,进
行事前控制,保障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规定的用途。
3.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治理机构将切实
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后监督。保
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每个会
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四、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1.保持主营业务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将进一步加强 IT 基础架构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和 IT
行业应用等业务,将进一步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的行业
应用领域全面深入,打造一条完整而领先的“云—网—端”产业链,有利于公司“云
服务”整体战略的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将大幅增
加,公司将产生新的盈利增长点,资产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提
高。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当前历史机遇,
将公司成功塑造成为集现代信息系统研发、建设、运营、维护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服
务提供商。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
利能力,提高未来回报能力。
2.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并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收购香港华三 51%股权、收购紫光
数码 44%股权、收购紫光软件 49%股权、建设云计算机研究实验室暨大数据协同中
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收
购完成及项目建成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收购进度,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建设,尽快产
生效益回报股东。
3.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
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
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该等利润分配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
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
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
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
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提升对投资者的回报。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