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6-04-30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6-03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在紫光大楼一层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情况,2016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将与清华
大学、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等关联方进行交易,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发生金额约为 8,91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
1,160 万元,与关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 7,750 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赵伟国先生、李中祥先生和杜朋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进一步划分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类别 类别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产品、商品销售及
向关联人销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500 0.57 0.00%
系统集成服务
售产品、商品
小计 500 0.57 --
技术服务 600 320.82 0.43%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向关联人提 物业管理等 50 51.33 0.61%
供劳务 清华大学 物业管理等 10 8.24 0.10%
小计 660 380.39 --
1
产品、商品采购及
向关联人采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7,500 3,559.56 0.27%
系统集成服务
购产品、商品
小计 7,500 3,559.56 --
房屋租赁及物业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200 187.92 48.80%
管理等
接受关联人
提供的劳务 清华大学 物业管理等 50 38.35 9.96%
小计 250 226.27 --
(三)截止目前,公司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862.81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劳务的金额为 50.05 万元,与关
联方进行业务合作的采购及接受劳务的金额为 812.76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清华大学
(1)基本情况
清华大学成立于 1911 年,是中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
目前,清华大学设有 19 个学院,55 个系,已成为一所具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
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等学科的综合性、研究
型、开放式大学。
(2)关联关系
清华大学持有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人,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
清华大学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单位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6.62%的股份,通过其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
公司和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7.6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34.27%的
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井宏,注册资本:
25 亿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8 号楼(科技大厦)A 座 25 层,经
营范围: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权益变动、兼并、资产
重组的策划;科技、经济及相关业务的咨询及人员培训;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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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高科技企业孵化。目前清华控股
有限公司拥有多家科技型企业。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424.58
亿元,净资产为 497.89 亿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604.09 亿元,净利润为 26.98 亿
元。
(2)关联关系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
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单位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
与上述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签署相关交易合同,
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的付款安排及
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
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上述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
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经事前审阅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
及事项的相关材料以及沟通询问后,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 2016 年与关联方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
则进行,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董事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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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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