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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紫光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2016-05-19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16-04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2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2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
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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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
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或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清华大学东门外紫光大楼一层 11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5、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二)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17、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2
    以上议案中,议案七至议案十三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十七将以累
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
委托书、证券帐户卡和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
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
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19、20 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00 至 5:00
3、登记地点:清华大学紫光大厦 9 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清华大学紫光大厦 9 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张蔚、葛萌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8
   2、投票简称:紫光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1.00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0
 议案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0

 议案 4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
 议案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00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
 议案 6                                                                       6.00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一)的议案          10.00
议案 11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二)的议案          11.00
议案 1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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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3     关于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00
议案 14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4.00

议案 15     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5.00
议案 16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16.00
议案 17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
 17.1       选举于英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7.01
 17.2       选举张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7.02
          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议案 1 为选举董事,则 1.01 代表
  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
  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于英涛先生投 X 票                   X票
               对候选人张永红先生投 Y 票                   Y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议案 17,有 2 名董事候选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
  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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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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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下列指示行
   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2015 年度董事会报告》
议案 2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 3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4     《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议案 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7
           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议案 8
           案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
议案 9
           案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一)的
议案 10
           议案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厂商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二)的
议案 11
           议案
议案 1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 13
           的议案
议案 14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议案 15
           的议案
议案 16    关于调整监事津贴的议案


                                               7
议案 17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票数
 17.1     选举于英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7.2     选举张永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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